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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管理处是代表学校行使后勤管理职能,与集团建立甲、乙方关系,代表学校与集团签订合同,并以合同形式规范后勤集团行为,检查、监督后勤集团的经营服务的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会同计财、审计、人事和设备等部门制定有关合同文本、收费标准等,并代表学校与后勤集团签订合同,以契约的形式对学校的后勤服务进行管理。 2、负责学校后勤经费总预算的编制。 3、负责落实学校后勤工作管理委员会制定的收费标准,对后勤服务质量及收费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并提出整改意见。 4、负责学校房屋、道路、下水道、教学科研用家俱、课桌椅等维修项目和零星基建项目预算的审定,下达维修及零星基建任务并监督完成。 5、负责学校水电安装、改造、增容等专项工程项目的审定,下达任务并监督完成。 6、负责学校校园绿化和环境卫生工程项目的审定,下达任务并监督完成。 7、负责学校教学用课桌椅、办公用家俱等物资采购计划的下达。 8、负责全校房屋的调配和管理。 9、负责学校房改办、计生办的日常工作。 10、负责学校膳食安全、卫生的监督。 11、负责督促、检查集团的安全生产。 12、督促后勤集团对国有资产的保值与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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