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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规则

 
     
 

中南林学院图书馆读者须知

1、校内读者凭本人有效证件入馆;校外读者凭介绍信及本人有效证件经馆办公

     室或馆领导同意,方可到有关阅览室查阅资料。

2、读者在馆内借阅图书、机检、自习时,必须遵守图书馆的有关规章制度,支

     持工作人员按章办事。

3、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严禁在馆内任何地方吸烟、用火,违者将受到处罚。

4、读者应自觉保持图书馆安静的环境,不得在馆内吃东西、乱丢纸屑、大声喧哗。

5、读者应爱护馆内的一切公共设施,不得乱写乱画。

6、进入图书馆应注意言谈举止文明大方,衣装整齐,禁止穿拖鞋、背心裤衩入馆。

7、自觉维护馆内秩序,不用物品抢占阅览座位,禁止隔夜占用书包柜存放各种物品。

      不得随意挪动阅览桌椅。

8、经过出口通道时,如遇监测器报警,有关人员应主动接受值班工作人员检查,不

  应有不文明礼貌的言行。

          

如何办理借书证

   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

1、办证时按班级统一收好每人的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2、办证费每人拾元(含借书证工本费、入馆指南资料费及培训费等),

   由班干部统一收齐连照片一并上交,在长沙校区的交到图书馆一楼

  接待室(107室)、在株洲校区的交到图书馆二楼办公室。 

学校教师及职工

            凭工作证到长沙校区图书馆一楼接待室或株洲校区图书馆办公室办理,

    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一张、办证费拾元。

 

图书出借规则

 

    借阅证是读者在图书馆借阅图书、查阅资料的有效证件,仅限本人使用,

不得借给他人。新馆采取统借统还的方式出借图书,读者持借阅证和图书在

一楼大厅出纳台办理借还书手续;株洲校区读者持证在一楼中文图书外借处借

阅,两校区读者的借书总量及借期参见“图书借阅期限表”。

 

挂失及补证

 

    读者需要挂失,株洲校区在图书馆二楼办公室办理,长沙校区在图书馆

一楼接待室(107室)办理。借书证挂失周后,可到图书馆办公室办理补证

手续,交纳一张照片及20元补证费。

 

图书借阅期限表

读者类型

借书

册数

借书

期限

允许续借

续借

期限

超期

罚款

教师、职工

20

90

1

60

每天0.1

博士、硕士生

15

60

1

60

本科生

10

30

1

30

外籍教师

10

60

1

60

 

遗失赔偿

    自然科学类图书遗失赔偿:图书价格的5倍;

    社会科学类图书遗失赔偿:图书价格的3倍。

    损坏图书按图书价格的13倍罚款。

    抵赔图书交纳加工费:5.00/

 

离校手续

 

    读者因毕业、工作调动等原因离开中南林学院之前,应按规定办理离校

手续:先到各库室还清图书馆的所有书刊资料,然后到图书馆办公室交回借

书证,再在离校通知单上盖章。

如果有丢书情况,按“遗失赔偿”的有关规定处理。

                                      

 

 

                                                 数字资源阅览室规则 

 

一、本室对本校师生开放。周一至周日全天开放。

二、读者凭借书证刷卡、穿鞋套入室。

三、自觉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

    禁止网上非法操作,严禁查阅、下载反动、暴力及一切不健康等内容。

    如有违反,自负相关责任。

四、本室不保留读者文件,下机前及时拷走自己的文件。自备磁盘。

五、严禁私自改变计算机设置,严禁私装软件,严禁移动、拆弄本室设备,

    违者按情节轻重予以罚款和处分。

六、爱护公共财物,严禁在设备桌椅上乱写、乱画。

七、必须服从本室工作人员管理

   八、保持室内安静、整洁。请勿高声喧哗或谈笑。不得乱抛废纸、果壳,

    不得吸烟和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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