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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各有关部门、单位: 教育部2008年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现已开始,现将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立项规模 后期资助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三种:重大项目是指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可望取得具有重大学术价值的标志性成果。重点项目是指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一般项目是指具有显著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
二、申报条件 1、后期资助项目的申报对象必须是我校在岗在编教师,且身体健康,能作为项目实际主持人完成研究项目。 2、后期资助项目重大项目的申报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重点项目的申报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般项目申请者须具有博士学位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申报项目必须已完成研究任务70%以上;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或非纸质)成果。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1)获得过任何单位或部门研究资助和出版资助的; (2)与出版社签订过出版合同的; (3)申请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 三、申报要求 1、《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评审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试行)》可在“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http://www.sinoss.com/)下载。 2、本年度后期资助项目采取限额申报的方式进行。我校可以推荐3-4项。 3、有意申报者请于5月5日至6日将材料提交到社科处,逾期不予受理。 四、鉴定和出版要求 1、后期资助项目完成全部研究工作后,需按照《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鉴定和结项办法》(教社科司函[2007]145号)进行鉴定和结项。 2、后期资助项目的最终成果,由教育部确定有关出版社统一出版。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劲松 电话:5623963 E-mail: skcxmgl@126.com
社会科学处
2008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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