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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单位:
根据湖南省外事侨务办公室《关于做好“三侨”考生高考升学情况登记的通知》精神,为掌握我校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简称“三侨”考生)参加高考升学情况,便于及时上报省外侨办侨政处与省教育考试院衔接办理优惠加分手续(报考普通高校的可优惠降10分录取,报考华侨大学和暨南大学的可优惠降20分录取),现开展“三侨”考生高考升学情况登记工作,由各部门、单位组织认真填写,统一于4月25日前报学校党委统战部。
“三侨”考生的调查摸底和登记上报工作政策性强、影响面广、关系到“三侨”考生的实际权益,务请认真对待,严格身份认定,坚持实事求是,不漏报错报。
身份认定时,归侨学生应提供本人原所在国居留证明;考生家长属归侨的应提供归侨身份证复印件;考生家长属华侨的应提供华侨在国外居留的有效证明复印件;属归侨、华侨养子女的应提供收养公证书复印件。
联系电话:5623101
附件:湖南省“三侨”考生高考升学情况登记表
党委统战部
2008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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