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长沙 我的家
经济发展又好又快:2007年,我市地区生产总值达2179亿元,地方财政收入达261.33亿元,综合实力居全国城市第14位、省会城市第5位。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16000元和6316元,位居中部城市之首。
城市面貌变靓变美:近两年,全市共投入城市建设资金270多亿元,实施了滨江新城、橘子洲提质改造等一大批标志性工程,“一洲两岸”、“山水洲城”的城市格局凸显新姿,并成为中部地区首个、全国第三个“国家森林城市”。今日的长沙,每一天都在变大、长高、扮靓。
文明创建惠民乐民:投入近6亿元对全市300多个社区进行标准化建设,路平了,灯亮了,功能完善了,环境变美了。通过交通秩序整治、市容环境整治,让市民出行更加便捷,使市容整洁有序。通过开展首届邻里节、市民文明公约行动日等丰富多彩的创建活动,形成了共建文明城市、共享城市文明的良好局面。
了解文明创建 支持文明创建
创建为了什么——目的:坚持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为贯彻科学发展的一个载体、加强社会管理的一大抓手、提升市民素质的一条途径、造福人民群众的一件实事,使城市树形象,让企业增商机,给百姓以实惠,精心打造创业之都、宜居城市、幸福家园。
创建遵循什么——理念: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一切惠及群众;创建的过程让群众参与,创建的成果让群众共享,创建的实效让群众检验。
创建依据什么——内容:“六大环境”、“一大活动”,即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公正的法制环境、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
创建注意什么——要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市民对创建文明城市的知晓率达到90%,对创建工作的支持率达到80%。主要大街和重点地区面貌要做到无违章搭建、无无证摊点、无乱贴乱画、无车辆乱停乱摆、无乱搭灵棚等现象。
创建宣传什么——口号: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构建和谐美好家园;城市使生活更美好,城市因文明而美丽;文明是城市之魂,美德是立身之本;让文明的春雨滋润长沙,愿道德的和风温暖心灵;长沙环境美,要靠我和您;人人需 要文明城市,城市需要人人文明;全市人民万众一心,合力共建城市文明;公德装在心中,文明贵在行动;微笑是我们的语言,文明是我们的信念;让河水更清,让天空更蓝,让大地更绿,让城市更美。
创文明城市 从你我做起
基本常识应牢记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
社会主义荣辱观: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已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
公民道德规范: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家庭美德: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谐、勤俭持家、邻里团结。
“长沙精神”:心忧天下,敢为人先。
湘籍(在湘)全国道德模范:袁隆平、洪战辉、文花枝、杨怀保。
文明规范要遵守
公务员行为规范:政治坚定,忠于国家;勤政为民,依法行政;务实创新,清正廉洁;团结协作,品行端正。
服务行业文明守则:擦亮服务窗口,争创文明行业;严格工作标准,实行挂牌上岗;倡导微笑服务,坚持高效优质;讲究职业道德,兑现服务承诺。
文明市民公约:要爱国守法,不要违法乱纪;要爱惜市容,不要乱设摊棚;要讲究卫生,不要乱贴乱扔;要维护交通,不要乱行乱停;要爱护花木,不要毁草伤林;要移风易俗,不要铺张迷信;要言行有礼,不要粗痞斗狠;要敬业守信,不要失职失诚;要团结互助,不要冷漠无情。
公共场所道德:不乱扔杂物、不随地吐痰、不损坏花木、不吵架斗殴;禁烟场所不吸烟;影剧院、图书馆、宾馆酒店等场所不大声喧哗、嬉闹;使用手机等通信工具不影响他人;不人为弄脏、损坏公共电话、邮箱、座椅、雕塑等公共设施。
文明交通意识:车辆行人各行其道,不乱穿马路、不闯红灯,服从交警指挥;自觉保持交通畅通,不人为造成交通阻塞;在交通站点遵守秩序,排队候车,依次上下车。
公共场所人际互助要求:公交车上为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主动让座;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的问讯;公共场所主动帮助残、弱或其他需要帮助的人。
创建活动我参与
“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市民文明公约行动日活动,“千所学校、万名教师、百万市民”素质提升大行动,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活动。